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係咪小兒科,你未必叻過細路哥 -「投票非公民責任」

05.02.2010 · In 社會

找不同

(圖片來源:明報

考試在即,還是有事讓我放不下心,草草幾筆。

有時,也覺得這個政府實在精神分裂。一方面說甚麼「不自然補選」、「無法律基礎」,一方面又大義凜然的說要盡憲制責任,舉行補選。既然政府要「盡責任,辦補選」,那麼請你做戲做全套,不要搞那麼多小動作。從街板爭議的破例,到補選宣傳的「找不同」(看上圖),這些小動作只會曲線為公投運動做勢,激起更多人的不滿。最離譜的是身為公民教育委員會主席的李宗德竟然公開表示「補選投票非公民責任」。我很清楚記得,小學時社會科課本教我「公民有義務和責任在選舉中投票」。究竟,是當年小學的我太天真太傻,還是李宗德連小學生都不如?

港人身在福中不知福,雖然香港未有全面普選,但畢竟,我們還是有投票的制度、不時有機會投票。今次補選的緣起是公社兩黨議員辭職再選發動變相公投運動,但不論你是否支持兩黨,你都應該用選票表態。支持《盡快實現真普選,廢除功能組別》的變相公投議題,可以投公社候選人或大專2012;覺得其他個別候選人更合適的,更應該表態支持;對所有候選人或今次選舉不滿、或者覺得no idea,也可以投白票。不投票的話,你的意見就無法科學化地表達,浪費投票機制。

高鐵事件一役,官員大談經濟發展,說「香港會被邊緣化」、「被內地城市超越」等。或者在經濟層面上,他們有他們的理據;但請別忘記,內地的人民沒有投票權、遊行示威會被阻止、網絡防火長城仍然橫行。引吳志森的一句「人權、自由、法治就是香港的高鐵」,這些公民權利,內地是沒有的。港人對遊行示威見慣見熟,甚至生厭,覺得遊行作用不大。可是每一次的公民行動,其實不少內地同胞都在默默的看,當作示範,視為珍而重之的學習對象(2010年元旦遊行、反高鐵示威,內地網民於Twitter上的聲援和圍觀讓我感受很深)。因此,當伊拉克人民冒著生命威脅都要到票站投票時、當胡錦濤狂言「是全國人民選了我」時、當港人還能手執一票時,請捍衛香港的核心價值,珍惜和信任手中的一票,不要自我閹割。

政府這次表態不鼓勵市民投票,我在此懇請各位朋友,要用自己的力量和渠道,呼籲至少十位身邊的同學、同事、朋友、家人、親戚出來,盡公民責任,於5月16日補選日投票!

P.S. 手痕弄了個Twibbon,有用Twitter的朋友可加入,借出頭像作「街板」,呼籲朋友投票。

P.P.S. 如已登記做選民但未收到投票通知書,請盡快致電選舉事務處(28911001)查詢所屬選區及選區投票站位置。如果你未成為選民、或者搬遷後未更改地址,請於5月17日限期登記,以便在2011年區議會選舉投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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